授权近1.2万件,新时期新品种保护为种业科技创新提供哪些动力?

2019-05-06 10:50:00

农业植物品种权申请总量近2.7万件,授权总量近1.2万件,年申请量连续两年位居世界第一,我国已逐渐成为品种权大国。受益于植物新品种权保护,金色农华、隆平高科、登海种业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大型骨干种子企业纷纷涌现。

砥砺前行20年,中国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中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创新方面都取得了哪些成就?中国科研单位和种子企业会有哪些发展机遇?

4月23日,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北京联合召开“中国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20周年座谈会”。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张桃林作主旨报告,中国工程院院士戴景瑞、北京金色农华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阳庆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桂昌等作大会发言,回顾20年来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发展历程,总结科研单位、农业企业在品种创新方面取得的经验与成效,为推动新品种保护工作在新时期取得更大发展建言献策。


中国逐渐成为品种权大国

“植物新品种是种业知识产权的核心,”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张桃林在讲话时指出,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实施对鼓励育种创新、促进种业发展、提高种业国际竞争力至关重要。 

据了解,农业农村部先后出台实施细则、复审规定、侵权处理、品种命名规定等配套规章,发布11批保护名录,保护植物属(种)达191个,规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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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新品种保护促进品种多样化和农业多元化发展,而在品种权申请方面,1999-2018年底,农业农村部受理农业植物品种权申请总量26771件,授权总量11671件,品种权申请逐年增加。

近五年来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56.25%,授权量占总授权量的65.57%。2018年申请量已达4800多件,年申请量连续两年位居世界第一,成绩斐然,我国已成为品种权大国。

1999-2018年农业农村部共受理来自荷兰、美国、韩国等21个国家的品种权申请1842件,占总申请量的 6.88%;授权国外植物品种权申请586件,占总授权量的5.02%。国外优良品种进入我国,带动了我国育种创新和农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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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走出去的步伐也逐渐加快,截至2017年10月份,UPOV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在国外申请品种权183件, 授权88件,先后有20多家国内企业在国外设立了研发中心(站)。


植物新品种保护助力科企品种创新

“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发展促进了植物新品种的选育推广。”张桃林表示,授权品种中涌现出郑单958、扬两优6号、济麦22、中黄13等优良品种,推动了品种更新换代,良种在农业科技贡献率中的比重达到45%,为我国现代种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年来,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实施,为农业科研单位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为育种科研面向市场参与竞争找到了切入点,植物新品种权成为科企合作的桥梁和纽带。”戴景瑞表示,科研单位及科研工作者成为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直接受益者,“知识就是资本”成为现实,使得育种创新积极性不断提高。

据了解,作为我国知名的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中国农业大学玉米研究中心在20年里创制了综3、X178等优良玉米自交系,培育玉米新品种59个,包括农大108、农大60、农大3138、豫22等大面积推广的杂交玉米品种。

国务院8号文件的提出,首次明确了企业的主体地位,企业育种创新积极性显着增强,逐渐成为商业化育种主体。

据了解,2013年以来国内企业申请数量逐步超过国内科研单位,成为植物新品种研发的主力军。随着创新能力的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也逐步提高,资产1亿元以上的有373家,10亿元以上的18家,涌现出隆平高科、垦丰种业、金色农华、登海种业等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种业的龙头企业。金色农华从“无品种到购买品种”,发展到“合作育种+购买”,再发展到如今的以自主育种为主,辅以合作育种或购买品种。

目前,金色农华植物新品种权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达到533和208个,位居企业首位。2018年,金色农华累计研发投入6.5亿元,占同期销售额的10%以上。

在国家林业局新品办和相关部门的引导下,林业也逐渐形成育种、授权、许可和规范繁育的行业规范。

中国加入植物新品种保护国际公约20年来,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的品种创新和农林行业发展。尤其是近五年来,随着保护范围的明显扩大、保护力度的加强,育种工作者的创新热情高涨,不断推出具有较大市场潜力的植物新品种。

 

植物新品种保护需做好4个方面

吴桂昌认为,虽然我国在农业新品种保护方面取得了较大进步,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公司虽然拥有了许多好的新品种,但是在成果转化市场推广应用上却如履薄冰。”吴桂昌表示,行业发展呼唤着植物新品种保护体系的不断完善,只有严格做到依法保护品种权人的正当权益,才能促进市场的繁荣和进步。

“当前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全球推动种业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手段,越来越多的国家正在不断强化新品种保护制度。”张桃林副部长强调,面对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存在的大而不强、多而不优、保护力度不够、侵权成本较低、维权手段较少等问题,接下来要做好四个方面。

一是要研究制订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发展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加快构建符合国情农情的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体系。

二是加快推动《条例》修订,完善审查测试体系建设,加快分子鉴定等新技术研究应用,加大对侵权假冒行为打击力度,不断提高保护水平。

三是开展全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建立申请人承诺机制,推动将品种权纳入知识产权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清单,不断营造种业知识产权良好环境。

四是积极参与国际事务,做好今年在杭州召开的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第37届TWC会议、第18届BMT会议的承办工作,推动亚洲区域合作,加强与“一带一路”周边国家合作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