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颁布关于农产品流通新政策

2020-04-07 16:16:48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称,国务院针对农产品流通、产品出口、电商零售、市场流通提出建议,明确提出将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促进流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取得良好成效,国内市场保持平稳运行。但受国内外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当前流通消费领域仍面临一些瓶颈和短板,特别是传统流通企业创新转型有待加强,商品和生活服务有效供给不足,消费环境需进一步优化,城乡消费潜力尚需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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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据中国新闻网发文,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该意见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流通,着力推动流通创新发展,促进商业繁荣。具体内容有:

1. 扩大农产品流通

加快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建设,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加快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加大农产品分拣、加工、包装、预冷等一体化集配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加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生产基地现代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拓宽绿色、生态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丰富城乡市场供给,扩大鲜活农产品消费。

2. 拓展出口产品内销渠道

推动扩大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实施范围,引导出口企业打造自有品牌,拓展内销市场网络。在综合保税区积极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落实允许综合保税区内加工制造企业承接境内区外委托加工业务的政策

3. 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范围

统筹考虑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发展特点和趋势,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城市范围,顺应商品消费升级趋势,抓紧调整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

4. 优化市场流通环境

强化消费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设覆盖线上线下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严厉打击线上线下销售侵权假冒商品、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针对食品、药品、汽车配件、小家电等消费品,加大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治理力度。修订汽车、平板电视等消费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积极倡导企业实行无理由退货制度。

目前,国务院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求,要充分认识创新发展流通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落地。另外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完善政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落实责任,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